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和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河北省张家口市“11·28”重大爆燃事故和商丘市“12·17”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推进学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市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学校决定自 2019年 1 月初到 2019 年 6 月底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和“安全生产没有淡季”意识,以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和风险为重点,以大暗访大执法为抓手,坚持“抓点”“抓线”和“抓面”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攻坚重点
此次攻坚行动的范围为学校所有危险场所、所有从业岗位。在结合前期全市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安全大排查大治理“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着重突出以下 7 个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排查整治。
(一) 危险化学品领域(设备处)
1.对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项目逐个进行审查,未达到准入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2.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
3.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等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情况。
5.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6.涉及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
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及重大危险源评价、辨识、备案、监控情况。
8.安全生产操作和泄漏管理情况。
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自动化控制功能性符合规定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
10.外来运输车辆管理,严格限制校区装卸区域车辆数量和进厂运输车辆停放管理,设定外来运输车辆安全距离,严禁超量充装,科学、合理安排危险物料装卸时间等情况。
11.布局规划安全情况,对临近重要设施场所的要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12.下水管网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将化式污水进入市政管网,定期对下水管网内可燃、有毒气体进行监测。
13.涉氯、涉氨、石油液化气等“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情况,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
(二) 烟花爆竹领域(保卫处,服务中心)
1.烟花爆竹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情况。(服务中心)
2.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执行流向登记制度和安全禁令情况。(服务中心)
3.查处违规运输黑火药、引火线和烟花爆竹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况。(保卫处)
4.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等情况。(保卫处)
5.排查治理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私自拉设临时充电、取暖用电或使用明火等行为。(保卫处)
(三)消防领域(保卫处)
1.完成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一律重新进行整治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城市大型综合体整治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情况;落实火灾隐患“清零”行动开展情况。
3.隐患整治居民楼院家庭和沿街门店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人住宿、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问题情况。
4.老旧小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情况。
(四) 人员密集场所和旅游景点(保卫处、学生处、图书馆、服务中心、总务处、网络中心、社区、团委、校办、党办、教务处)
1.人员密集场所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落实情况。(保卫处、学生处)
2.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情况。(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3.学校校舍、报告厅、实验室、机房、食堂、图书馆、校车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总务处、设备处、网络中心、图书馆、校办)
4.大型活动审批、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情况。(保卫处、学生处、党办、校办、教务处)
5.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和交通安全情况。(保卫处、服务中心)
(五)道路交通运输领域(保卫处)
1.校外道路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经常聚集或拥堵路段区域、与普通车辆混杂聚集、有易燃易爆风险等路段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 建筑施工领域(基建处)
1.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
2.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落实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持证上岗情况。
4.编制、审批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情况,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脚手架搭设及拆除情况。
5.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等防护措施及警示标志落实情况,给排水沟槽、桥梁工程、泥浆池等临边设置防护栏杆情况,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临边防护情况,建筑物楼层邻边四周未砌筑、未安装维护结构时设置安全防护情况。
6.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动火审批管理情况,油漆、稀料、木材、保温材料等易燃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况,宿舍内乱拉乱接电线、宿舍明火取暖等排查情况。
7.地下暗挖工程、地下管网施工等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落实情况,对工程周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防护情况。
8.春节等重点时期建筑施工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检查验收情况。
(七)特种设备领域(设备处、体教部、总务处、社区)
1.学校、幼儿园和医院、商场、体育场馆和公园、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设施管理、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卫处、服务中心、体教部、总务处)
2.锅炉、煤气发生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涉氨特种设备、液化石油气充装、天然气(液化气)管道、供热管网以及正在安装的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情况。(总务处)
3.家属院、住宅小区市层居民楼电梯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测情况。(社区)
4.元旦、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期间特种设备专项检查情况。(设备处、总务处)
三、时间安排
各有关部门要于2019年1月9日前将本次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2019年6月8日前将本部门攻坚行动总结材料,上报学校办公室。纸质材料需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电子版请发送至信箱bgs6369@126.com.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9 年 1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