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学生管理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进一步规范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在原录取专业学习,结合各专业办学条件,参考学生专业特长、兴趣爱好、应征入伍、创新创业等情况,符合转专业相关条件者,经个人申请,系(院)、学校同意,教育厅备案后,可以转专业。
(一)学生转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提前批次内互转或高职高专批次转入提前批次须达到划定的分数线:
(1)提前批次可以互转,其中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该专业录取的平均分数;
(2)高职高专批次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该专业录取的平均分数;转入中医学、针灸推拿、中医骨伤专业的,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2.高职高专批次内各专业互转,高考成绩须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3.提前批次可以转高职高专批次。
4.对口学生可以在对口录取专业内互转,其中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该专业录取的平均分数,已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可直接转入。
5.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可以转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其中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该专业录取的平均分数。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内可以互转,其中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该专业录取的平均分数;转入其它专业的,高考成绩要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的最低分数线。
7.省外学生参照各省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高考成绩要达到拟转入专业录取的控制分数线,参照上述执行。
平均分数和最低分数是指各批次统一安排的文理科录取分数,征集志愿情况除外。
8.为进一步促进良好学风形成,一年级第二学期前两周转专业要参考学生第一学期考试课成绩,无不及格课程,申请转入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成绩排名要达到所在班级的前10%,转入其他专业成绩排名要达到所在班级的前15%。
9.退役后入学和复学的学生,需要转专业者。
10.学生保留入学资格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11.大二原则上不予转专业,确因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可留级一年,且无不及格课程,方可进入转入专业学习,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后,可按转入专业办理毕业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未取得学籍的;
2.五年一贯制升入专科段的;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申请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5.毕业学年不受理转专业手续。
二、程序及时间
(一)受理时间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束一周内,取得入学资格后集中办理转专业手续;
2.一年级第二学期第一、二周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3.大二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要在第三学期(秋季学期)第一、二周集中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二) 工作流程
1.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后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如下流程网上申请办理: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说明转专业原因,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级新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1),由转出系(院)领导审核并签字,打印纸质材料、留存备查;
(2)各系(院)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汇总表”( 附件2)报学生处,经主管领导研究批准,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学校指定时间集中转入转出,两周不到转入系(院)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一年级第二学期和大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如下流程网上申请办理: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说明转专业原因,填写“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3),由转出系(院)工作人员和领导审核并签字;
(2)学生将转出系(院)签字后的审批表提交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学生处汇总后报主管校领导研究批准,在学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转入新的专业、系(院)学习。
三、其他要求
1.任何转专业学生,必须经学校研究通过后,才能到转入系(院)学习,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违规接收未办理转专业手续的学生;
2.转专业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0971577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