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医专三所附属医院在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不懈努力,逐步发展壮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连年攀升。为了进一步规范附属医院的管理,推动其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49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附属医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附属医院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要求
作为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其性质是教学医院。服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是其重要职责。三所附属医院要积极主动承担并完成好临床教学任务。要建设完善必要的临床教学用房,配备必需的设施,包括教学诊室、示教室、临床技能训练室、图书资料室、学生食堂和公寓等,为临床教学工作全部在附院组织实施创造条件。要重视临床教师队伍建设。鼓励临床教师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研科研,争取多出高质量、高层次科研成果。要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专业建设,加强与相关教学单位的联系和配合,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生教育培养提供便利。
三所附属医院要抓住国家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机遇,用足用好各项政策,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专科专病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逐步扩大办院规模,提升整体水平。一附院争创国家三级甲等医院,二附院争创国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三附院争创国家二级甲等医院。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管理体制和领导机制
成立附属医院发展协调委员会。学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南阳医专附属医院发展协调委员会。主要职能是科学整合资源,促进医院间战略合作,做到技术上联合攻关,科研上密切合作,逐步达到人才、设备、资源共享,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形成各自的品牌特色,以此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水平的提升。
管理体制。附属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一附院党委受市委和校党委的双重领导;二、三附院党建工作受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三所附院的行政工作受学校的直接领导,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三所附院的整体发展规划、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工作,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按要求上报学校党委和行政研究批准或备案。
干部选拔与管理。一附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二附院领导班子正职的选拔管理,以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为主,学校党委协助进行。一附院中层管理干部和业务科室正职干部、二附院领导班子副职成员和中层正职管理干部、三附院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管理,由学校党委负责,医院党组织协助,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一附院中层业务副职干部、二、三附院中层业务干部的选拔管理,以医院党组织为主,学校党委指导监督,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一附院领导班子及成员、二附院领导班子正职的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协助市委组织部进行;二附院领导班子及副职成员、三附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负责;三所附院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医院党组织负责,并将总体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
机构和人事编制。三所附院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变更,由附院根据实际提出初步意见,报学校党委审核批准,必要时报市委编办批复。附院的人事编制由学校统一管理。
人才队伍建设。附属医院人事调配和高等院校毕业生的接收由院领导集体研究后报学校人事处,提交学校研究决定。三所附院职称评审的基础工作由各附院完成,学校人事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其中,副高以上职称的推荐,由医院做好基础工作,报学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组织评审推荐;中级以下职称由本院负责推荐;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调出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即可办理;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调出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附属医院每年向学校人事处报送职工花名册、职工年报等。
三、进一步规范附属医院财物管理
附属医院的一切财务收支、核算工作必须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科学、合理、真实、完整地编制收支预算,并严格执行。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稽核、控制制度。医院财务要自觉接受学校财务和审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审计,年度预决算要报学校领导班子审批,月财务报表要报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阅。50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及特殊支出,要提交学校党委扩大会研究决定。
物资(设备)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各项采购监管制度,实行大型设备、大批物资采购向学校报批制度,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审计。要规范招、投标制度,加强对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严格程序,加强监督,防止暗箱违规操作。加强仪器设备等物资使用、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四、加强附属医院基建项目和大额投资的管理
附属医院要科学合理地制定事业发展规划及总体建设规划,按照勤俭办院的原则,控制建设成本。基建(修缮)项目和大额投资实行计划管理,坚持内部集体决策和按规定报学校批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必要时,邀请学校纪委和审计部门参与,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新上项目或项目内容的变更必须经医院内部集体决策,按经费额度报学校审批,杜绝违规行为。
五、切实加强附属医院内部日常管理
附属医院要坚持依法办院,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实施“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业务发展战略,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施绩效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服务水平。要注重行风建设。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医德医风建设、文明服务、监督考评等方面实施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并认真落实,杜绝收受红包、药品回扣、过度医疗等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医疗行为,提升文化建设水平,构筑医院精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六、努力为附属医院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作为学校的直属附属医院,校党委和行政积极支持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并尽力协调上级有关主管部门,为医院在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重点专科建设、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提供便利。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也要关心支持医院的建设和发展,主动加强与医院的沟通和协调,为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应有的指导和帮助,共同推动附属医院健康快速发展。
中共南阳医专委员会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