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困难职工救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1-09 点击数:

各基层分会:

根据省、市总工会关于困难职工救助、帮扶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校工会将在“春节”前对我校困难职工进行救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一)职工家庭成员身患严重疾病或致残,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二)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等,造成职工生活特别困难的。

(三)因家庭生活困难造成子女失、辍学的。

(四)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助的。

二、实施办法

(一)各基层分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救助工作,加强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申报条件、程序和要求的宣传,组织开展困难职工情况调查,全面掌握困难职工状况。严格标准,认真把关。做到不虚报、不瞒报、不漏报(有私家车的会员原则上不予考虑),使最需要救助的困难职工及时得到帮扶救助。救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分会会员总数的2%

(二)困难职工要如实填报《南阳医专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并由工会小组长及分会主席依据条件签署意见后,于2019118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交校工会。

 

南阳医专工会委员会

201919

 

 

 

上一条:关于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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